解雇的近义词有:免职,开除,撤职,罢免,辞退,除名,革职,解雇[jiě gù]的解释:解雇 解雇往往是组织主导型的,由于员工个人方面的原因导致的雇佣关系的解除。在我国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中,也称为开除。
免职 免职,指依法享有任免权的机关按照法律或制度规定免去公职人员所担任的职务。 需要注意的是:免职只是意味被免职人不再担任原职务,一般不具有惩罚性,所以公职人员正常的职务调动会用到此词;触犯法规的公职人员往往也用到此词,他们因为当时不适任原职所以或是职务调动或是事后再担任原职,故“免职”并非一般人所认为的“撤职”。 [查看详情]
1开除 (行政处分形式)开除是指用人单位对具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企业规章制度,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其他违法乱纪行为而又屡教不改的职工,依法强制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最高行政处分。 开除 (汉语词语)开除,指除名;解职;将成员除名等。如:这男孩因打架而被开除。 [查看详情]
2撤职 撤职,是指撤销公务员所担任的职务的纪律制裁方式。受撤职处分的,应当降低级别。 [查看详情]
3罢免 罢免,是指立法机关对于任期未满的违法失职人员用投票方式免去其行政职务。此制度一般适用于各级立法机关对同级政府官员的监督。 [查看详情]
4辞退 辞退是用人单位解雇职工的一种行为,是指用人单位由于某种原因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强制措施。根据原因的不同,可分为违纪辞退和正常辞退。违纪辞退是指用人单位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内部规章,但未达到被开除、除名程度的职工,依法强行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行政处理措施。正常辞退是指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和职工的情况,依据改革过程中国家和地方有关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安置富余人员的政策规定解除与职工劳动关系的一种措施。 [查看详情]
5除名 除名,是指中国封建时代对官吏犯罪的一种处罚方法,即开除官籍。《秦简》称被开除官籍者为废官,永远不得叙用。汉承秦制,也有除名的规定。《晋书·刑法志》载,魏有“杂抵罪七”,大致就是夺爵除名之类。《隋书·刑法志》载开皇律规定:“犯十恶及故杀人狱成者,虽会赦,犹除名。”唐因隋制,对除名规定更具体。《唐律疏议·名例》:“六载之后听叙,依出身法。若本犯不至免官,而特除名者,叙法用免官例。”明清律均有类似规定。 [查看详情]
6革职 革职 gézhí 罢官,撤职。 古汉语。明 王铎《太子少保兵部尚书节寰袁公(袁可立)神道碑》:“公(袁可立)于座上曰:“辱冤枉枉不厉,兹御史非不厉,何可剪其翼为辅臣目?”摄公,不正视,繇斯切齿。丙申(万历二十四年)得旨革职归。”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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