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挥笔作书画。
引宋 张世南 《游宦纪闻》卷六:“每入定观,率意挥染,皆其真容,非世间相。”明 李东阳 《送邵国贤诗序》:“若翰林以製作为职,中书以挥染为事,行人以奉行宣令为务,则今之所谓閒官散地,不必是三者而后得。”